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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碳核算概念、方法与体系

资料来源:The Global GHG Acing & Reportingfor the Financial Industry Standard

基于GHG Protocol,《金融业指南》要求金融机构核算和披露投融资客户的范围1(如化石燃料燃烧等产生的直接排放)和范围2(如外购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排放。针对范围3(如供应商)的排放,《金融业指南》采取行业分阶段纳入的做法:2023年首批被纳入核算的行业包括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2024年覆盖的行业将扩展到交通、建筑、材料和工业生产;2026年之后将覆盖全部行业。

七、行业层面

国家发改委从2013年11月到2015年11月先后发布了24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企业指南》),具体包括:

第一批10个,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钢铁生产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电解铝生产企业、镁冶炼企业、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陶瓷生产企业、民航企业;

第二批4个,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中国石油化工企业、中国独立焦化企业、中国煤炭生产企业;

第三批10个,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机械设备制造企业、矿山企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氟化工企业、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企业指南》覆盖了高碳排的全部重点行业,规范了企业与核查机构碳排放数据核算,确保了碳市场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2017年12月,发改委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纳入的覆盖行业及代码,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民航等八大行业。其中,纳入的企业范围为2013至2017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自备电厂。

在国家发改委文件的指导下,各省级政府又在逐级细化行业碳排放报告指南文件。例如,广东省早在2014年就编制了《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4版)》并逐年进行修订;北京市于2023年12月正式发布《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

八、企业层面

温室气体议定书(GHG Protocol)下的《企业碳核算与报告标准》 (A Corporate Ac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主要对于企业计算温室气体的方式、汇报责任、碳排放核查、减排核算、目标设定、库存设计等方面都提出了统一标准,并强调了企业数据透明度的原则,即企业应以明确的方式披露温室气体清单的过程、程序、假设和限制等,并对于数据进行审计、记录、建档及外部验证。

ISO14064-1是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详细规定了组织或公司设计、开发、管理和报告GHG清单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限值,量化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并确定公司改进温室气体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要求。

根据ISO 14064-1、GHG Protocol 的《公司标准》等国际文件,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国内规范,企业可以依靠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或实测法进行相关的碳核算与报告。但如果想要取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还需要通过我国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MRV)下第三方机构核查。

针对企业,2016年6月1日,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15496-2003);2023年起,生态环境部又将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要求文件升级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计划,如《2023 1771-T-30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并将覆盖范围延伸到了种植业企业和畜禽规模养殖企业。针对第三方机构,2017年,在ISO 14064的基础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行业标准《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同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用于规范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工作。

2023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实施以后,国内发电行业企业将根据国家级的文件和标准实施,进入全国碳市场体系下的核算核查和交易履约阶段;发电行业以外其他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将继续根据所在试点省市的原管理办法进行核算报告及交易履约。

九、项目层面

基于项目的核算,最著名的就是《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通过CDM,发达国家可从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温室气体减排或吸收项目中取得经证明的减排量(CER),用以抵消一部分其对《京都议定书》承诺的减排义务。CDM的核心是GHG项目中CER的获取,而这依赖于对项目的GHG减排量的核算和证明,就是GHG Protocol系列标准中的“项目核算GHG协议”(The GHG Protocol for Project Acing)。

另外,ISO14064中也包含项目层面的碳核算。2006年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了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验证标准ISO14064,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ISO14064-1是指导企业/组织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与消除的规范,其功能与“企业核算GHG协议”类似;第二部分ISO14064-2着重讨论旨在减少GHG排放量或加快温室气体清除速度的GHG项目,它包括确定项目基准线和与基准线相关的监测、量化和报告项目绩效的原则和要求,同样类似于“项目核算GHG协议”;第三部分ISO14064-3阐述了实际验证过程,这使ISO14064-3可用于指导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GHG报告验证及索赔。

十、产品层面

针对产品的碳排放核算,碳信托(Carbon Trust)和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共同牵头,英国标准协会(BSI)于2008年具体制定了《PAS 2050标准》,是全球第一部产品碳足迹标准。PAS 2050通过对产品或服务的全生命周期———从原材料到生产(或服务供给的各个环节)、分配、使用和回收处置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并根据各种温室气体的全球暖化潜力(GWP)折算成CO2当量,来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及其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自2012年开始,国际标准组织ISO颁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ISO14067,用于指导使用生命周期评估方法而进行的产品碳足迹量化以及对外交流。ISO14067的颁布是建立在现有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的,如生命周期评价(ISO14040和ISO14044)、环境标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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