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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四川地震诈取财物的人该枪毙
[来源:原创] [作者:美食总动员] [日期:08-05-20] [热度:]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及四川地震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将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捐款捐物请到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指定的部门,切不可随意将钱打进银行账户。

  在大灾面前,个别不法之徒竟然妄想大发国难财,潜入灾民的房屋、街面超市内翻箱倒柜,窃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记者今日从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5月17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从快批捕了一名此类犯罪嫌疑人。

  5月12日,汶川8级强震使得什邡市、绵竹市遭受重创,家住绵竹市拱星镇高坪村8组的村民毛方林撤至什邡市红白镇,当晚到该镇一辆公共汽车上避难。5月13日早上醒来,毛方林见地震后红白镇街面无人,便产生了去街面的房屋、商铺寻找值钱的物品和现金归为己有的想法。在13日至15日期间,毛方林潜入灾民的房屋、街面超市内翻箱倒柜,窃得现金2900余元,香烟28条,数码相机2部,手机9部,金银手镯、戒子、项链、耳环等75个(枚),125型摩托车1辆。5月16日7时许,毛方林驾驶摩托车携带盗窃的财物准备逃离红白镇时,被巡查的民警抓获。 


  案发当日,什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便获悉了案情。鉴于失主下落不明,搜集、固定证据比较困难,为使证据形成锁链,有效打击涉灾犯罪,什邡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从两个方面搜集和完善证据:注意区分查获的财物是犯罪嫌疑人在震区现场拾得的还是在其非法占有故意的支配下去窃取的;查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准备将财物交民政部门还是为了非法占为己有。在对案件准确定性的基础上,要求公安机关快速提请批准逮捕。


  5月17日14时20分,什邡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什邡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查,当日15时30分,什邡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毛方林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四川发生地震后,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然而,极个别不法分子趁机打着 “赈灾或求助”的幌子,向市民发送关于募捐善款的虚假信息进行诈骗,影响极其恶劣。 


  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对此作出批示:此类行为千夫所指!接警后,刑侦支队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了诈骗窝点——海沧区滨湖东路某号某室。


  5月18日上午11点许,刑侦支队二大队、海沧分局钟山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包围了该诈骗犯罪窝点,一举抓获了黄某峰(男,26岁,福建省安溪县人)、陈某花(女,18岁,安溪县人)、蒲某华 (女,25岁,安徽省固镇县人)3名嫌疑人,当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和犯罪证据。


  经初步侦查查明,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峰等3人就冒用北京市公证处等单位的名义,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全国各地的手机用户实施 “虚假中奖”诈骗,共打电话、发短信7000余次。5月12日四川地震后,黄某峰等人丧尽天良,企图利用“赈灾”名义骗取善款,编辑短信向全国各地手机用户发送。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及四川地震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将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捐款捐物请到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指定的部门,切不可随意将钱打进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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